玉田摄影著作权登记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唐山版权登记申请电话
站内公告:

联系我们

  • 唐山兆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玉田摄影著作权登记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玉田摄影著作权登记办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唐山兆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5 08:46:37

大家都知道的是,如果创作出作品,就可以去申请登记著作权,来维护自己作品的权益。但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是,在著作权登记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接下来由小编带大家了解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吗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吗?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连续的后30页文档,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4、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的例外),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5、源代码与说明文档都应标记页码6、著作权人是多人的,在申请表中应同时盖章,并且提交多方签订的合同(委托合同,代理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网上有模板)并且合同需要盖章。7、说明文档里如果涉及网址、人名等信息,这些信息一定要删除,因为审查的时候审查员可能会让你提供各种证明,极其麻烦。8、源代码一定要确定好,程序的源代码一定要是开头和结尾,不可以在程序的中间截取9、其他的问题如申请表的填写,只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要填错信息就成。10、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各省版权局在著作权登记的问题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地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登记机构,负责全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具体工作。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创作出的作品,只有经过著作权的登记,相关部门就会进行备案,才会更好地保护作品。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吗?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咨询专业律师。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软件著作权登记注意事项

一、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二、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三、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五、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六、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X210mm(长X宽)纸张。

七、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早在公元11世纪的宋代,我国就已有官府具状、禁止翻刻的记载,亦有出版商寻求官方给予特权保护的具体事例,这与欧洲封建统治者赋予出版商的断特权十分相似,可以看作是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雏形。清末著作权制度的移植我国第一部具有现代著作权法特征的法律是清末时期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大清著作权律》是清政府于1910年最终颁布的。这部法律在我国第一次肯定了作者在著作权法上的法律地位,其涵盖著作权的概念、客体、权利、保护期限、取得手续、权利限制、侵权救济等诸多内容,全面细致。不过,由于在颁布的第二年,清政府即覆灭,这部法律并未付诸实施。民国时期著作权立法《大清著作权律》对民国时期的著作权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了一部《著作权法》,该法包括总纲、著作权人之权利、著作权之侵害、罚则、附则共五章,内容基本沿袭了《大清著作权律》。北洋政府垮台后,国民政府于1928年颁布了《著作权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该法内容与前两部法律大同小异。经过后来的数次修订后,这部《著作权法》才渐渐摆脱《大清著作权律》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著作权立法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我国并没有一部系统规定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关于著作权保护的规定散落在中央政府机关颁布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1950年,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强调对作者财产和人身权益的保护,规定“出版业应尊重著作权及出版权,不得有翻版、抄袭、篡改等行为…在版权页上对于出版、再版的时间、印数、著者、译者的姓名及译本的原书名称等应作真实的记载……在再版时,应尽可能与作者联系进行必要的修订”“稿酬办法应兼顾著作家、读者及出版家三方面的利益的原则下与著作家协商决定”,且“原则上应根据著作物的性质、质量、字数及印数”确定作者的稿酬。

1953年,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侵害著作权的现象,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纠正任意翻印图书现象的规定》,强调“一切机关团体不得擅自自印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图片,以重版权,而免浪费,并便利出版发行的有计划的管理与改进”。1957一1958年,当时主管著作权工作的文化部相继起草了《保障出版物著作权暂行规定(草案)》《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这些都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关于著作权制度的探索。改革开放以来的著作权立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护著作权的制度逐步健全起来。这一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规定包括广播电视部1982年发布的《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出版局1984年发布的《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等。1985年,国家版权局成立,承担指导全国著作权管理工作的任务,并负责草拟著作权法。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正式颁布,并于次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规定了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内容、许可使用合同、权利限制、邻接权、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在内容和框架方面都体现出对《伯尔尼公约》的借鉴。著作权立法修订随后,我国《著作权法》经历了2001年、2010年两次修正。这两次修正的源起均为外部力量,或者源于加人国际公约的需要,或者源于国际社会的诉求。2001年《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正,主要是为了解决《著作权法》与《TRIPs协定》冲突的问题,同时,针对著作权人维权困难的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调整。

2010年《著作权法》第二次修正,则与中美贸易争端直接相关。修正前的《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因认为该条与《TRIPs协定》所要求的自动保护原则相冲突,且有损美国影视等版权产业在华获取利润,美国遂将中国诉至WTO,并获得胜诉。为履行WTO专家组的裁决,我国启动了修法程序,将该条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此外,本次修正还新增了与著作权质权相关的内容。

手机App一般指手机软件的应用程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手机软件的应用程序越来越多,功能越来越强大,又因其方便、快速、实用等特点,越来越受到手机用户的青睐。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手机应用盗版情况越来越猖獗,平均每款正版App对应92.7个盗版,工具类软件以及模拟辅助类游戏最易遭仿冒。所以,进行手机APP著作权登记很有必要。那么,手机APP如何进行著作权登记?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且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所以,开发的手机APP必须具备原创性。另外,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所以,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各省版权代办机构申请软件登记。

手机APP著作权登记适用于计算机软件登记的流程,具体流程如下:准备登记申请材料——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各省代办机构)递交登记申请材料——缴纳申请费用——受理登记申请,下发受理通知书——审查申请材料——申请人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登记机构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整个流程下来大概需要30-40个工作日的时间。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材料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则直接关系到登记机关是否受理登记申请。进行手机APP软件登记应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各省代办机构)提交如下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如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登记机构不予受理。其中,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包括:

(一)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二)例外交存:可以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具体提交方式如下: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另外,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可参照上述方式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最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时,需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一定的费用,逾期未交费的,视为撤回申请。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公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为20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需要例外交存的,申请人需要缴纳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的,还需缴纳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为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另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费10元/件。具体缴纳数额应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要来计算。


 

版权所有:唐山兆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